推进农业科技需给力基层机构
贵州省传来好消息:
贵州省剑河县科技局在遭撤并1年多后重新恢复单设,成为贵州省上一轮机构改革后恢复单设的第一家县级科技管理部门(见本报2月4道)。这标志着地方管理部门对科技认识回归正轨。而在中央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当下,此举更具有非常意义。因为健全、强化基层科技管理部门,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的必须举措。
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在发展农业科技中的作用,从1月6日本报对贵州长顺县科技局的事迹报道中可见一斑。长顺县地处西部贫困山区,经济科技基础薄弱,但县科技局立足当地农村的实际需求,积极从科研单位、上级科技部门寻求支持合作,并推行科技干部亲自领办农业产业化项目等举措,使当地农民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。
虽然成绩突出,长顺县科技局还是在机构调整中被更名为长顺县科技办。但相较于贵州省其他几十个遭撤并的科技局,还算幸运。更名后的科技办仍保留了较为完整的原有机构设置。这也是长顺县科技工作能常抓不懈,长顺县农民能依靠科技致富的重要原因。
在机构改革的大潮中,县级科技局遭撤并的原因比较复杂。而贵州省长顺县以自身的发展实践,回答了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大有可为的问题。很难想象,离开了县科技局这个基层科技管理机构的直接推动,当地特色产业如何开展得红红火火,科技如何成为地方经济的推动力。
如今,中央“一号文件”做出了推进农业科技的重要决定,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和印证了科技对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,而这也使健全、强化基层科技管理机构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。中央“一号文件”特别提出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。而建立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,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,贵州省有80%的基层科技局被撤并。在全国范围内,也有许多基层科技局有着相同的遭遇。贵州省从以往的发展实践中总结经验,在基层科技管理部门设置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愿更多的地方部门能从中吸取经验,给力基层科技管理部门。这不仅是落实中央“一号文件”、推进农业科技的需要,更是让数亿农民依靠科技致富、过上更美好生活的需要。